企业或组织用户
-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件必须要清晰,如副本不清晰,可以提供正本,工商局红色的章必须清晰,否则换证。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 个体工商户备案:有字号无公章的,可以选企业也可以选个体工商户,备注情况就可以了,可以不盖章;无字号无公章的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XXX)备注情况,可以不盖章
- 主体、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联系方式2必填(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
- 企业涉及异常,不能备案。
-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主体名称或者法人一致。
- 一个网站下面仅能对应一个域名,多个域名需要逐一添加。 单位备案一次不得超过5个,否则不予受理。
- 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和药品,请用户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 备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必须使用原件,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 经营范围涉及汽车租赁信息服务,请接入商核实若备案单位网站涉及网站预约车服务,需用户至河南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咨询办理前置审批后再进行提交备案(建议询问用户网站内容或者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如果涉及需要前置审批文件,如果不涉及或者已经咨询相关部门不需办理,可以备注说明)
- 开设栏目涉及“新闻”信息内容,请到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网站内容或备案填报的其他内容涉及“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对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牌照或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或个人,通信管理部门不予ICP备案”,请先取得金融业务牌照或金融监管等部门批文后再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备案时一并提交)
接入备案
1.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2.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变更备案
1.单位性质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 负责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河南省。
-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
- 5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 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
- 个人备案一次不得超过3个域名。否则不予受理。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
- 需在网站备注内添加备注内容。
-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
- 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首页。
- 备案证件(身份证)、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
变更备案
1.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