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监控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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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弹性云主机运行状态
适用于贵州/福州/杭州/深圳/广州4/苏州/郑州/青岛/西安2/上海4/芜湖/南宁/长沙2/南昌/成都3/乌鲁木齐/昆明/海口/重庆/武汉2/兰州/西宁/太原/石家庄/中卫/长春/天津/北京2/哈尔滨节点
您可以直接在弹性云主机详情中跳转至云监控服务页面,查看对应实例的监控图表。
1、登录管理控制台;
2、单击,选择“计算 > 弹性云主机”;
3、在弹性云主机列表中的右上角,输入弹性云主机名,并单击;
4、单击弹性云主机所在行前面的 ;
5、在弹性云主机详情页面,单击“查看监控数据”;
6、在弹性云主机监控区域,单击时长按钮或自定义时间段按钮,设置弹性云主机的监控周期;
系统提供了监控固定时长和自定义时长两种方式。
固定时长:包括最近3小时、12小时、24小时、1周、1个月一共5个时间段,作为用户监控周期;
自定义时长:支持用户在最近一个星期内选择检测时间起点和终点,作为用户监控周期;
7、在弹性云主机监控区域单击,设置“周期”和“方法”;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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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是指聚合周期,目前最小是5分钟,同时还有20分钟、1小时、4小时、1天,共5种聚合周期。“周期”下拉框,会根据用户设置的监控周期优
选两个合适的聚合周期,供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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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是指聚合的计算方法,聚合支持对原始采样指标数据进行最大、最小、平均或方差值4种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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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个实例停止、故障、删除则无法在云监控中查看到监控数据,当再次启动、恢复后即可正常查看监控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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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实例停止、故障24小时后监控服务默认此实例不存在,将在实例监控中将其删除掉、不再监控,但告警规则需要用户手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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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弹性云主机告警规则
适用于贵州/福州/杭州/深圳/广州4/苏州/郑州/青岛/西安2/上海4/芜湖/南宁/长沙2/南昌/成都3/乌鲁木齐/昆明/海口/重庆/武汉2/兰州/西宁/太原/石家庄/中卫/长春/天津/北京2/哈尔滨节点
设置弹性云主机的告警规则包括设置告警规则名称、监控指标、告警阈值,监控周期和是否发送通知等参数。设置完成后,当符合规则的告警产生时,系统会向用户的电话发送信息或向邮箱发送邮件通知。
1、登录管理控制台;
2、单击,选择“计算 > 弹性云主机”;
3、在弹性云主机列表中的右上角,输入弹性云主机名,并单击;
4、单击弹性云主机名称;
5、在弹性云主机详情页面,单击“查看监控数据”;
6、单击左侧导航树“告警规则”;
7、在“告警规则”界面,单击待修改的告警规则所在行的“修改”;
8、在“修改告警规则”界面,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参数;
9、单击“确定”。